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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定商铺被要求延期交首付 4年后竟已出租?

江门台 2020年11月26日

最近,几位市民向记者报料称,自己在4年前就下定的商铺,一直拖了几年都给不了首付,最近他们竟然发现这几家商铺被租出去了。

市民张小姐在2016年看中了蓬江区潮连大道富隆居的两间商铺,于是交了两间商铺的定金共4万元,每间商铺总价为50多万元。张小姐说:“交定金后我们就拿钱去交首付,但是开发商让我们稍微等一下,等1、2个月。”

张小姐一等再等,却在其他业主的口中,等来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自己下定的店铺竟然已经被租出去了。有5个业主共7间店铺都是这样的情况,来自开平的关先生就是其中一名业主。关先生说:“前几天,我们过去看到商铺装修了租了给别人,感觉是开发商欺骗了我们。”

对此,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证实,商铺确实已经出租,而且他们在两年前已经承接商铺管理,此前的所有买卖以合同约定为准。“(商铺的产权还是在开发商这边吗?)产权是啊,90%已经租出去,合同这里写了15天内要给首期,如果(此前)你没有给钱,就要跟我们公司签一份合同。”

不过张小姐和关先生就提出,当时是开发商表示不需要签订协议,双方各执一词,记者提议张小姐等人继续收集证据提供给物管公司,以便物管公司与上一任公司商讨解决方案。

对此,律师周燕爱就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可要求开发商依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在现实中,我们购买商铺需要注意确认商铺的产权,及时依约履行合同时,注意与开发商及时做好产权交接手续。”

(江门台记者 黄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