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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同一时间发生两起居家火灾 冬季用火需谨慎

江门台 2020年12月21日

12月21日10时07分,鹤山市鹤城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称,鹤城吉村房屋着火,鹤城消防站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6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扑火。

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发现,着火房屋为砖瓦结构民房,燃烧物主要为木柴和垃圾,无人员被困,现场伴有大量浓烟。指挥员勘察现场情况后,组织一条干线两支水枪对该房屋内的明火进行扑救并阻截火势向周围蔓延。20分钟后,房屋内的明火被完全扑灭。随后消防员开始利用火钩锄头等工具对现场进行充分的清理、冷却,确保无复燃的可能。据悉,该房屋主要用于做饭和储藏,起火冒烟时房屋主人不在家,隔壁邻居看见冒烟报的警。

无独有偶,今天上午10时11分,江海区高新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称,格林春天小区11栋10楼房屋着火。高新消防站立刻出动4辆消防车,18人到现场处置火情。

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时明火已被扑灭,进入现场后,立即勘查现场每个房间,确认无人员被困。经现场勘查发现,起火部位在阳台,燃烧物质有空调外机、各种杂物等,过火面积约4平方米。同时,消防员利用室内消防栓出水对阳台冷却处理,防止复燃。目前,起火原因与财产损失情况正在调查统计当中,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江门消防提醒广大市民,进入冬季,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等大量增多,火灾危害性加大,加上冬季气温急剧下降和气候日益干燥,大风天气频发,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避免火灾的发生,大家要定期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江门台记者李勇 通讯员江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