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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一女子因出租银行卡被刑拘

江门台 2021年02月23日

接到银行报警后,民警将出租银行卡女子当场抓获

2月22日,记者从开平警方获悉,一女子为赚取每月550元的收益,将银行卡、电话卡租给他人使用,获利1.5万余元。近日,当她到银行办理业务时,银行系统显示其涉嫌诈骗犯罪,随后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9日12时许,潭江派出所接到开平市东郊路某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现场有名女子可能涉嫌诈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该女子到银行办理业务时,系统上显示她涉嫌诈骗便立即报警。民警向有关部门了解到,有事主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将钱转入到黎某某的银行卡,她的银行卡因涉嫌诈骗已被银行系统锁定,随后,民警将黎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据黎某某(女,44岁,开平人)交代:2020年的一天,她在某赌博网站上看到一条兼职刷单的广告,于是添加了对方微信,由于刷单失败,对方将其佣金全部扣除,随后告诉她还有更容易赚钱的方式——通过租赁银行卡获利。黎某某明知该行为可能违法,但一时贪念使她心存侥幸,便按照对方要求开通了一张电话卡及一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的账号密码告知对方,同时把电话卡邮寄给对方,每月赚取550元作为回报。几个月后,黎某某见平安无事又有利可图便将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租给了对方。从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黎某某总共获利1.5万余元。

目前,黎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江门台记者李勇 通讯员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