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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吴玉莲:取消职业培训学校申办壁垒,激发活力

南方+ 2021年03月04日

“担任人大代表,既是一份荣耀,也是一份责任。我将立足本职工作,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今年,已经是吴玉莲作为广东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她履职的第四年。 

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之前,吴玉莲做好充足的准备。和往年一样,她利用假期,到村委会、社区、民主党派、代表联络站等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接访不同界别群众约30人。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台山推行‘人大代表近网格’以来,大大拓展了群众的发声渠道。”她说。通过联系网格内选民,她精细化地听取了各类意见和建议,并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分类整理。

这一次,她准备了《关于中央政府出台政策指引归侨和侨眷所在华侨农场的土地及宅基地使用的建议》和《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放宽市场准入的建议》,继续做好侨乡的代言人。

立足本职工作,关注教育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教师,吴玉莲十分关注教育的发展。

 2019年以来,国家持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调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求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职业培训学校作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重要主体之一,其设立却面对着系列审批壁垒。吴玉莲介绍,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除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企业或向民政部门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并取得法人资格外,还须就其所经营的职业培训、职业教育业务范围,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而出台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还在办学规模、培训场所面积、注册资金方面限制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吴玉莲说。

吴玉莲认为,设立审批手续繁琐,设立条件太多、门槛太高,不利于鼓励社会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打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办积极性,且不能杜绝企业自行开展培训;撤销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壁垒,既可大面积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培训,激发社会各类培训载体活力,也可促进培训项目更贴近企业、行业用工需求。

为此,吴玉莲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删除该法第十二条中关于“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句,取消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审批壁垒,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

广泛联系人民群众,持续为侨乡发声

今年,吴玉莲还提出《关于中央政府出台政策指引归侨和侨眷所在华侨农场的土地及宅基地使用的建议》。

全国有84个华侨农场,其中广东有23个。2000年前后,按照“三融入”原则推进了华侨农场的体制改革,目的也正是让侨场从体制、管理、市场等各方面真正融入当地。吴玉莲调研发现,华侨农场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却缺乏相应明显有效的政策指引,既未能享受城市的公共设施和配套服务,也未能享受当地农村的“美丽乡村”“家电下乡”“宅基地”等利农政策。

华侨农场归侨回国已有五六十年,一直居住在当时安排的房改房或职工住房里。随着家庭人口的增长,原来几十平方米的简易住房已逐渐不能满足居住需求。不少有经济能力的归侨纷纷提出在原地“拆旧建新”,想拆掉窄小昏暗、条件极差的砖瓦屋子,改建成框架结构楼房,以改善居住条件和解决子女住房问题。但因该房用地属于国有土地性质,所在地镇政府以没有政策支持、无权审批为由不给予准许拆建。

为了能使归侨群众“融入当地落叶归根,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吴玉莲建议中央政府及农业部门充分考虑华侨农场的特殊性质和定位,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和指引,参照和借鉴农村房屋改造和宅基地政策,同意华侨农场归侨对住房原址拆旧建新改造,或另划一片地给侨民建房,从而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归难侨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华侨农场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