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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文公布 5月1日起施行

江门台 2021年04月06日

今年3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了《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有哪些条例?市民对此有什么看法?

目前,《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在网上全文公布(点击跳转链接查看条例),包括总则、文明行为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条例合共五十二条。在文明行为规范中,对包括维护公共卫生、维护生态环境、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区和谐,崇尚健康饮食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不少市民对此都表示支持。


市民张伯说:“《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后,就有了统一的文明规范,大家都参照同样的标准去执行,这样社会就更加和谐。”

市民陆女士说:“条例出台后,对建设文明城市会有一定帮助,可以督促提高人的自觉性,让大家都变得更文明。希望尽快落实,祝愿江门更加文明、和谐。”

另外在条例中,对市民群众意见较大的不文明行为,也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阻碍或者以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妨碍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上停车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等。这些处罚措施也得到了受访市民的普遍支持。


市民张女士说:“对于违反相关条例的人员进行处罚是应该的。比如在公共场所吸烟,对人的健康影响是很大的。现在在公园玩或者餐厅喝茶,吸烟的人还是很多的。如果条例仅仅从道德方面进行约束的话,执行力度肯定是不够的,所以适当的处罚是应该的。”

市民黄伯说:“这些处罚措施我完全支持。比如,不文明养狗现象,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还有狗咬伤人的风险。条例有很大监督作用,为一些社会行为提供了文明指引。”

(江门台记者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