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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今年1至3月全市8人被终生禁驾

江门台 2021年04月08日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后不驾车,驾车不喝酒。为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江门交警向社会曝光全市被禁驾人员名单,今年1月至3月,全市共8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即是驾驶证被吊销后,终生不得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被处终生禁驾的8人中,5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并负主要责任,3人属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负主要责任。

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陈警官表示,终生禁驾共涉及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在发生以上两种事故时,驾驶人除了会受到刑事处罚外,还会被终身禁驾。

当前,我市交警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查获的酒驾醉驾行为人除依法处理外,还将其纳入交通安全失信名单,并将名单推送给“信用中国”网与个人信用挂钩。其中,4月5日晚,台山交警在台山西湖工业区四九路口查获4名“醉猫”,其中3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1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

市民赵女士认为,酒驾对自己对家人都不好,“酒驾肯定是不好的,现在车又多,你出一件事情,肯定就影响到很多人。”

市民韩先生表示,酒驾醉驾肯定是不对的,影响自己影响他人。

市民李先生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果确实要喝,就叫代驾,“喝酒就叫代驾啊,喝了酒开车是害人害己的事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经过判刑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报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终将害人害己,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禁驾人员名单:

(江门台记者周珊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