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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行为扰民 可打电话投诉举报

江门台 2021年05月07日

忠诚、可爱的狗狗被称为“人类忠实的朋友”,不少养犬人更是把狗狗当做家庭的一员。但生活中存在的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却让一部分养犬人“愉悦了自己、妨碍了他人”。在本月初《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对文明养犬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果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市民可以打电话投诉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记者今天上午在市区走访发现,如今不少养犬者都文明养犬,能自觉做到用牵引带遛犬,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每次出来都牵狗绳,捡狗粪,给狗狗打狂犬病预防针,我都会自觉遵守的。”有狗只主人表示。

记者也遇到养犬者未给自家的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的。而该行为违反了《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的规定。另外,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有不少市民表示不清楚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时该如何维权。

市民杨婆婆说:“我不知道向哪里反映问题,也希望有人管一下那些养狗的。不是反对养狗,但要讲文明才行。”

市民叶伯伯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天天有人遛狗,随处便溺,我都想知道什么部门去管理,打什么电话去投诉。”

据介绍,《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危险犬的,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利说:“如果市民发现一些违反《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行为,可以提醒犬只饲养人管理人,要注意安全义务,防止发生犬只伤人,扰乱别人正常生活,如果对方不听的话,可以打110或者政府服务热线12345来进行投诉,届时国家机关就可以依照《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江门台记者 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