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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一外卖小哥为赶时间送餐肇事逃逸被拘留

江门台 2021年08月15日


近日,新会区有一外卖小哥,在送餐路上与他人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后,选择了及时送餐而逃离事故现场,因肇事逃逸,无责变主责,把自己也送进了牢房。

为赶时间送餐肇事逃逸

今年6月22日16时14分许,容某如往常接到外卖订单后,驾驶摩托车途径新会冈州大道中新桥岗,与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斑马线的陈阿姨发生碰撞,陈阿姨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外卖员容某想到车上的外卖即将超时,于是对陈阿姨说:“我先把工作完成后,再回来处理交通事故。”随即,不顾陈阿姨的阻止,容某迅速驾驶摩托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新会交警大队会城中队民警接报后立刻前往新桥岗处置交通事故,通过勘查、当事人笔录及陈述、事故现场视频分析,很快锁定一辆粤JZ9W**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并传唤该车主于8月4日到中队接受调查。

经核查,粤JZ9W**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为容某,23岁,新会人,持有E牌机动车驾驶证,且记13分。在大量证据面前下,容某承认其违法事实,坦言称当时发生事故后,因驾驶证被停用而害怕受到处罚,另外为了赶时间送餐就离开现场。


因肇事逃逸被拘留5天

此次事故,陈阿姨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斑马线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并下车推行,但是由于容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离开事故现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交警部门认为,容某在事故发生后现场逃逸,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陈阿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对容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和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合并处以拘留五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新会交警提醒广大群众,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做的就是救人和报警,并且留在原地等待交警过来处理事故。一旦逃逸,案件的性质就变了,处理起来必然加重罪责。

(江门台记者温文悦 通讯员陈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