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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断卡”抓获18人 台山警方持续打击涉“两卡”犯罪

江门台 2021年09月08日

如果有人向你提出“借卡赚钱”的主意,请立即拒绝,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近日,警方在一起案件中发现,嫌疑人江某于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间,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本人办理5张实名制银行卡出借给自称为张某的男子(另案处理),并从中获利1600余元。其中,张某利用江某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致使受害人被骗40余万元。嫌疑人江某于2021年8月31日被台山警方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买卖、租售“两卡”(电话卡、银行卡)这种看似“危害不大”的间接行为,实际上则是诈骗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造成被害人受骗的重要因素之一。自全国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断卡”专项行动以来,台山市公安局始终将“断卡”专项行动作为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杀手锏”,广拓线索,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自8月17日以来,办案民警辗转多地,历经数十日的攻坚,成功抓获了18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人员,并成功串并侦破了多起电信诈骗案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飓风2021”“断卡”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8月下旬,台山市公安局在对涉诈黑灰产业链中突出的“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行摸排、研判分析过程中,发现江某、张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办案民警充分依托智慧新警务平台立即对江某等人展开侦查工作,经多方调查并锁定相关证据后,联合各派出所开展统一收网行动。随后,民警在台城、大江、深井等地先后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易某等18人,扣押涉案银行卡、手机及SIM卡一批。

经审讯,江某、张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同时,市民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2.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江门台记者李勇 通讯员刘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