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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江门发布 2021年10月17日

近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岸明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晖,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蔡家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易中强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重要任务、工作主线、制度保障、实现方式,科学回答了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及有关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确保全市民族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会议强调,做好少数民族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结合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等工作,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全市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全面做好少数民族服务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在就业、医疗、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让少数民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在江门居住、工作、生活更安心、更舒心。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正确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加强市县镇各级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统筹抓好民族工作干部配备与培训工作,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及其厅级干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