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一男子网购仿真枪被警方查获
近日,江门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案件线索:辖区一名李姓男子网购了仿真枪支。民警立即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在江海区滘北某快递点查获该仿真枪。
警方介绍,查获的这支仿真枪身长70cm,可发射激光,不可发射子弹。经鉴定,该仿真枪支虽不可发射子弹,但存在改装后可发射子弹的隐患。据仿真枪购买者李某供述,他在网络视频中看到激光枪广告,打算买来和朋友玩真人CS(反恐精英)时使用,于是加客服微信,以5000多元购买了该仿真枪。目前,警方已将该仿真枪依法查扣,并对李某进行教育,李某承诺以后不会再购买仿真枪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买卖仿真枪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民警表示,符合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仿真枪。
办案民警林警官介绍说:“该仿真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具备枪支外形特征,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等构件。此外,还有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近似,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
警方提醒,射击场所及其活动,包括野外进行射击活动,都要经公安部门登记批准。目前,彩弹枪经公安部门批准可生产销售,在合法射击场所开展的模拟射击游戏中可使用,但使用激光仿真枪和BB弹仿真枪进行模拟射击类活动暂未被批准,如果参与其中就可能涉嫌违法。
林警官提醒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可依照相关刑法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所以‘仿真枪’不是玩具,请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不要收藏持有。”
(江门台记者温文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