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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男子销售“上头电子烟”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刑

江门台 2024年06月27日

“你吸的是什么烟?”看着同伴在一旁“吞云吐雾”,吴明(化名)被他手上那支造型奇特的烟枪吸引了。

“最近很流行的‘电子烟’,要试试吗?”同伴一脸坏笑地递过“电子烟”。

看着对方“沉醉”的样子,吴明深吸了一口,眼前的场景逐渐扭曲,身体仿佛在云端飘浮,精神开始亢奋起来,那种“上头”的感觉是他从未有过的。

这是吴明第一次接触“电子烟”,后来他才知道,烟油里添加了一种令人致幻的物质——依托咪酯,也让他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6月26日,在恩平市25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恩平法院依法公开庭审吴明贩卖毒品一案。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4000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沉迷“电子烟”,一步一步走向泥沼深渊

2022年,由于沉迷吸食依托咪酯,为了能长期维持药品供给,吴明瞄准了依托咪酯的贩卖市场,打通上下线关系,以贩养吸,摇身一变,成为了“电子烟”的贩卖者。打着“抽电子烟是一种潮流,不会上瘾”的口号,吴明将依托咪酯出售给更多的年轻人。

2023年9月11日,国家的一纸公告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也就是说,从2023年10月1日起,吸食依托咪酯等于吸毒,贩卖依托咪酯等于贩卖毒品。

然而,面对国家的公告,吴明仍不死心,甚至愚昧地认为,既然同行少了,那他就能赚得更多了,殊不知,他早已成为了“法网”的“猎物”。

2024年1月某日晚上,吴明与廖某相约在恩平某小区楼下进行“上头电子烟”非法交易,顶风作案的二人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吴明以贩卖毒品罪被起诉至恩平法院。

邀请旁听庭审,用活禁毒宣传教育实例

今年6月26日,在全市25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恩平法院依法公开庭审吴明贩卖毒品一案。

“当时没考虑太多,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现在非常后悔,害了自己还害了那么多人,毒品真的不能碰。”坐在法庭上,吴明如实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行,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违法销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并获利,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吴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以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4000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这是自依托咪酯列管后,我市首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毒品案件庭审,我从审判中学到了不少知识,可以看出来,市法院近年在禁毒工作上下了不少功夫。”

“毒品案件的庭审现场比任何形式的宣传教育都让人感到震撼,法律的神圣和权威在此刻都能得到最充分的诠释,真的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次教育活动。”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发表了看法,他们认为,这不仅是一次“面对面”的以案释法,更是一次“零距离”的司法监督。

延伸审判职能,齐心共建“无毒恩平”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近年来,恩平法院充分发挥并延伸审判职能,“防”“治”结合两手抓,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切实巩固禁毒成效。

“防”字口诀记心上。该院以6月份“全民禁毒月”为契机,开展禁毒专题宣传,普法团队走进社区、学校、企业,与群众“面对面”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毒品侵蚀,着力营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浓厚氛围。同时,将“互联网+”思维融入禁毒人民战争工作中,通过“庭审直播”形式向全市中小学及各镇街公开庭审毒品案件,制作成短视频在新媒体平台播放,扩大庭审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多样化展示打击成果,凝聚社会共识,增强人民群众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治”字要领不能忘。在案件审理中,法官用准、用好现有法律规定,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找准突破口,正确定性,精准打击,准确研判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时存在的争议,对新型毒品犯罪一律严审严判,并充分认识零星贩毒案件审判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把从重打击零星贩毒犯罪作为斩断毒品制造与毒品消费之间桥梁的重要环节。

(通讯员/陈慧雯 范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