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微博
Qzone
微信

诈骗案中的公民信息从哪来?新会检察官挖出“案中案”

江门台 2024年08月04日

个人信息一旦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就有可能成为各种诈骗的突破口。近日,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深挖犯罪线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立案查处,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助力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袁某是江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2022年,该公司与江门市某行政机关达成协议,为行政机关提供小程序项目开发服务,用于政府发放消费券活动。

袁某利用其在该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获取在江门市内新购房的业主姓名、电话、购房面积、购房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3036条,存储于其手机内。

袁某先后两次通过微信将上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吴某等人。吴某等人将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联系消费券持有者进行虚假交易,骗取政府消费补贴资金。

新会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袁某提起公诉。新会区法院依法判决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目前,吴某等人诈骗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

随着网络信息时代、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事件层出不穷,因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而引发的诈骗、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逐年增多,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日常生活中不随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特别在网络平台上要注意隐匿个人信息,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收集、使用、买卖他人个人信息,当发现身边存在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活动,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从事相关信息服务的公司,应提高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视意识,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引入数据安全技术,明确问责规则,严防内部人员为了追求利益而违法。一旦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轻则涉及民事侵权、行政违法,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通讯员/容丽芬 薛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