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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新会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公布调查报告

江门应急 2024年08月27日

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范畴,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在人员资质把关、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事故。

2024年1月22日16时48分,在新会区司前镇一旧厂房内,某建设工程类公司员工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

案件调查结果:

据调查,该公司虽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了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不完善,且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未严格落实到位。现场管理人员未对工地开展全面安全巡查等工作,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对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作出记录并落实整改。对聘用的临时工人(包含王某某)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告知高处作业人员相关安全作业要求,在明知临时工人未持有高处作业资格证书情况下,依然指挥临时工人进行高处作业。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月22日,根据施工进度,该公司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黄某某安排临时聘请的八名施工人员到钢结构夹层中施工作业,其中施工人员王某某被安排到夹层做排板工作。16时48分,王某某在夹层进行排板工作时,擅自解除安全带,摘下安全帽,不慎失足从约五米高的夹层坠落至地面。事故发生后,黄某某立即上前查看王某某的情况,并于16时50分用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生立即对王某某进行抢救。17时03分,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某拨打110电话报警。

目前,已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罚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