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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公园有“动静”了 噪音扰民有望得到整治

江门台 2024年09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关于印发〈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近期,江门市东湖公园管理所已完成了针对东湖公园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征求意见的收集,结合各方意见和公园工作实际,在东湖公园划分“活动区域”和“静音区域”。

记者今天上午来到东湖公园见到,公园内虽然游人如织,但热闹中也有不少静谧安逸的休憩之地。公园内新划分的“静音区域”内,未发现有大功率音响播放音乐或者市民扎堆唱歌跳舞娱乐的情况,市民都安静地散步、聊天,享受园区的休闲与宁静。而在公园内的5个“活动区域”,广场舞、粤曲班等市民自发组成的团体则有序地进行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各种便携式音响和乐器的音量也都控制在适当范围内,避免高音扰民。

东湖公园管理所高级工程师唐文超介绍说:“我们结合公园的实际,广泛征询了市民的意见,于8月28日开始实施‘动静分区’的方案,划分了具体的‘动、静’区域。东湖公园一共设置了五个‘动’区,主要集中在东湖公园的中心范围内,对周边居民和学校的影响比较小,市民可以在东湖公园这五个‘动’区内进行相应的娱乐活动。”

根据园方公告,在公园的活动区域使用各类音响、乐器的时间为每天8:30至12:00和14:30至21:00,音量不得超60分贝,其余时间禁止使用。如逢高考、中考、其他学业考试和国家公祭日、全国哀悼日或国家规定、重大活动要求需要营造安静环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园内除“活动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划定为“静音区域”,全天禁止使用各类音响、乐器,在此区域内,市民需保持低声细语,避免大声喧哗或播放高音量的音乐。

有长期在东湖公园内进行歌舞活动的市民表示,会支持和配合园方的工作。

歌舞团成员吴先生说:“我们会积极配合园方的管理规定,歌舞团全体成员都非常支持东湖公园的管理工作。今后大家活动时,也会把音量尽量调小一点。”

“在东湖公园娱乐的团队和市民都比较配合我们的工作,通过这几天的宣传和劝导,大家都自觉到‘动’区进行相应的娱乐活动。园方也会加强巡逻劝导和联合执法,希望市民配合园方的工作,共同营造舒适的环境。”


记者:梁科

编辑:丁飞

二审:王芬芳

三审:张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