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将13类老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
江门台 2024年12月12日
日前,我市印发《江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江门市老年人享受的基本养老服务内容。
《服务清单》将13类老人纳入服务范围,包括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特困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老年优抚对象、特定医疗需求老年人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
《服务清单》的服务模式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类,有服务项目36项,其中物质帮助类14项、照护服务类13项、关爱服务类4项、社会优待类4项、医疗服务类1项。
不同的老人享受不同的服务项目,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免费办理首次遗嘱公证,特殊困难老年人可享受探访服务、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此外,服务项目可以叠加享受,如85周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可以同时享受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对比《广东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清单》的服务对象增加了特定医疗需求老年人,服务类型增加了医疗服务类,服务项目增加了7项,其中物质帮助类增加了4项、照护服务类增加了1项、关爱服务类增加了1项、医疗服务类增加了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