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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新例施行:给摄像头“立规矩” 防范滥用风险

江门台 2025年04月01日

如何保障公共场所的摄像头不侵害个人隐私?从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施行,对摄像头的使用从严监管。

近日,我国针对公共场所的监控设备出台新规,从安装、管理到信息使用全流程作出严格规范,旨在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新规明确,仅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及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安装摄像头,并严禁在客房、包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等私密区域设置设备。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已获授权

新规要求,安装者需承担摄像头管理责任,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公众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经营管理单位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安装摄像头的行为须立即上报,杜绝以“不知情”推诿责任。视频图像信息仅限用于维护公共安全、执法办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法定用途,且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信息保密。新规通过“保险锁”机制,既保障数据可追溯性,又防范滥用风险。

专家表示,此次新规通过全链条规范,既“擦亮公共安全之眼”,又为隐私权撑起“保护伞”,标志着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记者:李子君

编辑:陈珊迪

二审:秦蘅

三审: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