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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聚焦八大领域推出优惠措施

江门台 2024年09月23日

9月19日,《江门市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强调将统筹用好国家、省向我市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聚焦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汽车报废更新、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八大领域,全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指出到2024年底,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家电销售量力争达到60000台;汽车报废更新力争达到4000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力争达到230台,更新符合条件的营运货车达到220台,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约20辆,更新动力电池约70套,全市汽车置换更新量力争达到5000辆;全市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40台(套);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力争达16000辆。 江门日报记者 陈敏锐

加力支持八大领域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最高达2万元

《实施方案》对我市加力支持八大领域以旧换新工作进行了清晰阐述。

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等3类产品的,手机每件补贴可达1000元,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每件补贴可达2000元。

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

加力支持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方面,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次予以补贴。其中,中型车辆最多可得2.5万元补贴,重型车辆最多可得4.5万元补贴。

加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每套补贴4.2万元。

加力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方面,按照要求提高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补贴额。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结合广东省实际,在新增纳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植保无人机)、烘干机的基础上,新增4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

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方面,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

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

加力支持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方面,聚焦绿色、智能、适老,对消费者购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给予补贴,促进智能家居消费。

推进模式创新

 鼓励形成“政府补贴+金融支持+企业让利”的叠加效应

《实施方案》对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除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有力推进外,本次江门还将进一步推进模式创新。

按照《实施方案》,江门将整合各类市场主体、平台、行业协会资源和渠道优势,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最大力度撬动消费潜力。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充分发挥电商平台联接生产企业、聚集销售企业、面向广大消费者的优势,更好引导消费者以旧换新,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消费满意度。

同时,推动政银企对接,鼓励银行机构充分运用金融工具,丰富消费金融产品,着力拓展汽车、高端家电等大宗消费金融服务。鼓励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产品优惠让利,形成“政府补贴+金融支持+企业让利”的叠加效应。对接好国家平台、积极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平台使用“粤焕新”公益品牌,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和规模效应。

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也极为重要。《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强全链条监管。压实参与平台、企业、商户等主体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其中,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市公安局要加大打击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

《实施方案》还强调,制定实施细则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加强信息公开,建立便捷的举报渠道,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