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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完成修订,一图读懂>>

江门台 2024年09月23日

《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江府〔2019〕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自《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在规范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等家庭住房困难方面起到了比较好的效果。近年来,随着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部分条款的内容及表述已不符合现实情况,亟需调整。为保障政策延续性,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需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江门市实际,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正文共八章四十四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建设与房源筹集、申请与审批、轮候与分配、租金标准与租赁补贴、使用与退出、监督与责任、附则等方面内容。

一图读懂《实施细则》↓↓↓